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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汕尾市文物保护单位田墘红楼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1-17 12:20:5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 招标业主/代理: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20.01.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汕尾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汕尾市文物保护单位田墘红楼修缮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441501-1-202001-001-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文物保护单位田墘红楼修缮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2001-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文物保护单位田墘红楼修缮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46,108.0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及《预算审核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9-11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省级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且其业务范围为:

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及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省级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并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提供社保证明广东省外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及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或省级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培训证书,并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提供社保证明。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本工程项目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5、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6、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

7、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报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施工员 3 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9-11月份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1 月17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2 11 09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2 11 09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瑜 联系电话:0660-34389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联系人: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邮编:516622
(三)采购人: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4楼
联系人:林升文 联系电话:0660-3438968
传真:0660-3438058 邮编:5166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关键字:办公,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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