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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田墘街道外湖村委“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1-17 12:11: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 招标业主/代理: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20.01.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田墘街道外湖村委“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所属行业分类:拆除,招标代理: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441501-1-202001-002-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田墘街道外湖村委“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2001-0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田墘街道外湖村委“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4,317.7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及《预算审核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承包资质      

4、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报名时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报价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8、除项目负责人外报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2019年10-12月份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1 月19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八十米大道旁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02 04 09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02 04 09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唐本青 联系电话:0660-34586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联系人:陈光成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传真:0660-3434889 邮编:516622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
联系人:李孙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传真:0660-3433364 邮编:5166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


关键字:拆除,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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