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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徐圩...
2020-01-07 12:40: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1.07 截止时间:  2020-1-17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7,截止日期:202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徐圩...,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25161202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51612020201 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
标段编号 3207251612020201-BD-003; 标段名称 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1月13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化八路西,西安路东,苏海路南,石化四道北

 

2.工程规模:  该项目新建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长约1.65公里,宽35米;石化九路(苏海路-石化三道)长约0.77公里,宽50米;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长约0.77公里,宽35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12020201-BD-003 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 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 1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由示范区经复[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3招标控制价:53992832.42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2月10 日(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后起计算)开工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议并签字确定的节点工期,同样作为合同工期的组成部分。
2.1.5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具体详见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以下项目(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并提供该资料原件扫描件。
e.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f.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
4.6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品牌承诺(品牌承诺书或品牌确定表有一即可)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4.7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4.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月7日至 2020年1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
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月 17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 法人面谈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经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8.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备用介质文件U盘的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4.1须知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1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中心                                    中心425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刘 工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zhangzwfy555@163.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唐文萍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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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化八路西,西安路东,苏海路南,石化四道北

 

2.工程规模:  该项目新建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长约1.65公里,宽35米;石化九路(苏海路-石化三道)长约0.77公里,宽50米;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长约0.77公里,宽35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12020201-BD-003 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 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 10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区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名称)由示范区经复[2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一期道路(石化二道、石化三道、石化三路、石化十路)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 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3招标控制价:53992832.42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2月10 日(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后起计算)开工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议并签字确定的节点工期,同样作为合同工期的组成部分。
2.1.5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石化基地石化二道(石化三路-港前大道)、石化三道(西安路-石化九路)、石化三路(苏海路-复堆河路)、石化十路(苏海路-石化三道)四条道路两侧增设非机动车道功能,全长约8.5km,具体详见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以下项目(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完)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2)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6】23号”文;并提供该资料原件扫描件。
e.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f.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查询网址为: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
4.6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投标人品牌承诺(品牌承诺书或品牌确定表有一即可)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承诺));
4.7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4.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月7日至 2020年1月13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
标文件费用。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
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月 17日9时00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 法人面谈
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经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8.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备用介质文件U盘的提交要求,详见投标人4.1须知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注:备用介质文件的使用要求,详见投标人5.3.1须知特殊情况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提醒:1、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中心                                    中心425室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刘 工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zhangzwfy555@163.com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1月1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唐文萍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 话: 0518-82256052
  传 真:   传 真: 0518-8225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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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道路,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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