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及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PPP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咸发改审批[2019]1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改建,清水池新增等和县城管网改造和配套检查井等。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本项目初设批复工程直接费约3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完成一个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类似业绩,且施工监理经验业绩良好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委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培训证书)、监理员不少于3名,并在本单位注册,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3.4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58.52.192.225:10080/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地点: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楚蜀大道农业局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8672052934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2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0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