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秭归县永乐水库、合心水库等1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秭归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库,招标代理: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编号:ZGZ0955-201901-01F,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秭采计备[2019]XM0729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的委托,拟就“秭归县永乐水库、合心水库等1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GZ0955-201901-01F
2、项目名称:秭归县永乐水库、合心水库等15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992000.00元
4、采购内容:对永乐水库、黄家淌水库、税家槽水库、王家湾水库、田家湾水库、郭家湾水库、合心水库、磨刀溪水库、绍家湾水库、青蒿峪水库、草池坪水库、后山水库、八山水库、锣鼓峪水库、王堰沟水库等15座水库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报名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18时00分至2019年12月13日18时00分止。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2媒介上发布,采购人在本公告第 6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8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3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00分。
5.4 磋商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评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人:闻巍
联系电话:1348723898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9号1栋3单元501室
联系人:冯小琴
联系电话:1500720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