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哈尔滨理工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理工大学_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园物业服务管理东区家园校区物业服务_SC[2019]5400预选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标编号:SC[2019]54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哈尔滨理工大学_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园物业服务管理(自筹)项目进行预选供应商网上竞价,现欢迎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项目编号:SC[2019]5400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_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园物业服务管理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自筹资金:179200元
采 购 用 途: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区家园小区物业服务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179200 |
东区家园校区物业服务 |
1 |
179200 |
总计 |
179200 |
竞价及抽取规则:在网上确认参与的预选供应商中,通过网上竞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服务期限(完成时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区家园小区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
(二)已进入供应商预选库、具备公告要求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只有经过网上确认参与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竞价或随机抽取环节,否则,不具备竞价或随机抽取的资格。
八、网上确认参与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九、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十、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30前(北京时间)
十一、确定中标人:
(一)竞价及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授权代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指定随机抽取评标室视频监控下,由采购人代表查看确认参与的供应商名单及竞价排序,最低报价的即为中标人,供应商报价最高优惠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20%。如最低报价相同,则在相同报价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参与该项目投标的预选库供应商可以在抽取时间开始后,在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观看抽取过程并进行现场监督。
(二)信用核查。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信用核查,核查通过后由采购人现场网上确认中标结果。如信用核查发现问题,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采购办授权后重新组织确定中标人。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中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省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开展竞价或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依据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编制、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四)如网上确认参与或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提示无法操作,采购中心经履行报告程序后,按采购办的批复意见执行。
(五)如没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采购办批复意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二、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一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服务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其他采购方式的服务类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成交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十三、询问提起与受理:
入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张振宇 电话:0451-87220781
十四、合同签订
(一)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三)在合同签订前或者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存在争议或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十五、履约抽检
(一)采购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提交省政府采购办备案。
(二)经财政部门授权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预选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
(三)履约抽检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检测机构名称、中标人、中标标的名称、抽检结果及处理建议等。
十六、预选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门认定,清除出供应商预选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网上公告:
(一)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二)因围标串标、卖标、转包、分包、挂靠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三)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擅自转让、分包、变更、中止采购合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并经财政部门认定或处罚的;
(五)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已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
(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七、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十八、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地 址:南岗区学府路52号
联系人:张荣涛 电 话: 86391973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张振宇 电 话:0451-87220781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11
附件:采购需求
哈尔滨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
东区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
东区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71000平方米
东区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小区基本情况:理工东区住宅小区由1栋多层5个单元建筑面积27837平方米和2栋高层4个单元建筑面积36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20平方米组成,庭院面积约7500平方米。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1 小区楼宇及庭院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垃圾外运,日产日清。
1.2 绿化带、花木区域白色白色垃圾捡拾及养护。
1.3对小区业主的电梯24小时报修和紧急呼救电话进行接听、监控,并将相关事项及时上报维修中心,并做好记录。
1.4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维修中心进行处理。
1.5对消防泵房运行进行日常巡视,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维修中心进行处理。
1.6乙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提供小区内公共部位定岗、定点、定时巡逻制,安全管理人员着装上岗,员工需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本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7人员配置
楼宇保洁员4人、外环境清1人,小区生活垃圾外运1人、给水泵房运行2人、小区门卫3人。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1)公共秩序人员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定期接受培训。
2)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的比例为100%。
3)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很好的维护公共秩序工作。
4)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动作规范。
2、门岗设置
1)小区业主出入口24小时执勤,并有详细记录。
2)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登记管理。
3)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引导机动车辆有序通行、停放,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有详细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二)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1、楼内公共区域
1)生活垃圾收集,每天早晚定时清运2次,垃圾装袋保持清洁,送至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通道及楼梯台阶
(1)地面每天清扫2次,并拖洗保洁2次。
(2)楼梯间墙面每月除尘1次。
(3)电梯间的地面无杂物、无污渍,随时保洁。
(4)楼梯间无乱贴乱画现象。
3)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周擦2次,保持干净、目视无污迹、手试无灰尘。
4)门、窗等玻璃,5-10月份每周擦1次,保持洁净。
5)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2次,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6)电梯及电梯厅。
(1)地面每天前扫2次,拖洗2次,电梯内墙面每天擦拭2次。
(2)每周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1次。
(3)轿厢顶部每日清洁1次。
7)标识、宣传栏、信报箱每周清洁1次。
2、楼外公共区域
1)道路地面
(1)每天清扫保洁2次,白天专人不间断循环保洁,道路干净无杂物,高空无悬挂物。
(2)主要通道口、台阶、踏步下雪时白天每小时清扫1次,主要道路小雪1天清扫完毕,大雪2天清扫完毕。
2)绿地每天保洁、发现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对绿地进行日常养护。
3)垃圾箱(桶)、果皮箱每天清运2次,垃圾无满溢,垃圾箱(桶)、果皮箱周围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
4)消灭鼠害蚊蝇,每月对窖、窖井、明沟、垃圾箱等喷洒药水1次,每季灭鼠1次。
5)庭院灯、门前等每月擦2次。
6)设施、设备、用房每天清扫1次。
7)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月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清倒垃圾、擦拭座椅),每周刷洗消毒1次。发现损坏立即报修,保持原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8)对危害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标志。
三)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1、对生活水泵房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日常巡视,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维修中心进行处理,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障有力。
东区家园清扫、保安人员配置
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配备 清扫员 |
配备 保 安 |
泵房值班 |
备注 |
庭院 |
7500 |
1人 |
|||
楼宇 |
64000 |
4人 |
|||
3人 |
1人 |
||||
合计 |
9人 |
5人 |
3人 |
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