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潮阳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440513-201910-107-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3-201910-107-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潮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前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5,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选择一家专业的咨询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括《水土保持报告》(含评审批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含评审)、《节能评估报告》(含评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含评审)、《防洪评价报告》(含评审批复)等(具体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暂定,具体以满足各报告文件编制对应的实施阶段为准) 4、最高限价(按照采购预算1995400元下浮20%计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6320元,最高限价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采购人不接受响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项目咨询服务编制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项或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均为无效投标。由于本项目涉及的专题报告及专业资格类别较多,在实施过程中,为了项目进度或非本单位资质范围所允许的,中标人可将部分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进行专业分包时,由中标单位提交分包方案报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分包专项的相关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资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中如实做出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说明: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1 月11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1座705)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11 月21 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1座705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11 月21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1座705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工 | 联系电话:0754-8729668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336029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层和9层 |
联系人:路侠 | 联系电话:0371-67789598 |
传真:0371-55638079 | 邮编:450000 |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 |
联系人:林木光 | 联系电话:0754-83360294 |
传真:0754-83352337 | 邮编:51516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