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01,截止日期:前在,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伊春伊春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伊春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ZZ93071GC04580083,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伊春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3071GC045800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会以相关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资金来源为国投(包含但不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
2.3项目投资:总投资1796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5963.11万元、设计费5234.09万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伊春市原伊翠铁路生态修复、伊春河秋沙鸭栖息地修复治理、伊春河(含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小兴安岭腹地北山植被恢复与保护、小兴安岭腹地南山植被恢复与保护、小兴安岭腹地南北山林缘交错带生态修复。
2.5计划工期40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备案审核)。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2.6.1设计: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阶段的勘察,伊春市原伊翠铁路生态修复、伊春河秋沙鸭栖息地修复治理、小兴安岭腹地北山植被恢复与保护、小兴安岭腹地南山植被恢复与保护、小兴安岭腹地南北山林缘交错带生态修复五个部分的实施方案设计,伊春河(含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部分的初步设计,所有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2.6.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及管理、运行调试、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等,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工作。
2.7 质量标准:
2.7.1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2施工: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以上拟派人员不得重复,且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以上拟派人员近6个月(2019年05月至2019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证明中需包含社保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2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线下开标)为2019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在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线下开标: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到达开标地点,自开标时间起逐一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电 话:0458-3906856
招标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4号
联系人:郑丽丽
电 话:138466728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陈思
电 话:18145665678
2019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