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衡阳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9.10.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2,公告主要内容为:衡阳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所属区域:湖南-衡阳,所属行业分类:劳务,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618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2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618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衡阳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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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重新立项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618号 |
(3)项目内容:2019-2021年劳务派遣服务重新立项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69237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0809-职业中介服务 |
衡阳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劳务派遣服务 |
否 |
详见投标文件 |
智通 |
1 |
批 |
6923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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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0月01日,履行期限:730天。 |
地点: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
方式: |
4.付款 |
1、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及结算方式。一、乙方严格履行合同职责,经甲方考核为合格以上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保缴纳费用和乙方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为:(1)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48元/人/月(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平均):1850元/人/月(3)各岗位社会保险费(平均):810元/人/月(4)劳务派遣人员年节福利:450元/人/年各项社保缴纳费用:以衡阳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乘以最新社保缴费文件的比例进行计算。两年预算总经费为:¥6923700.00 元(陆佰玖拾贰万叁仟柒佰元整)。 结算方式:以甲方实际用工人数按月结算,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二、劳务派遣人员各岗位的实际工资标准以甲方根据劳动强度确定后,报乙方并写进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衡阳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合同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按24个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缴纳的费用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以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保标准为依据,并且应随着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四、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因工死亡,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况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本省社保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由乙方负责办理。五、甲方不得无理由辞退乙方上述的劳务派遣员工,确因岗位撤销及考核等原因可向乙方提出,由乙方终止或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出的合理经济补偿可由甲方依据国家或本省有关文件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9-10-01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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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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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朱剑昌 |
委托代理人:罗娟 |
电 话:0734-8591115 |
电 话:17773434957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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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亚银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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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8307901040008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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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劳务,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