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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招标公告
2019-10-20 01:00:5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和田-和田 招标业主/代理:  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和田,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HTDQ-LPX-2019-GGZLZF-PTSS-CG,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HTDQ-LPX-2019-GGZLZF-PTSS-CG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后装压缩式16吨垃圾车 1 700000 具体的参数、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后装压缩式8吨垃圾车 4 445000 具体的参数、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大垃圾船 24 5000 具体的参数、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开户许可证;

2、具有有效运行的ISO系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覆盖其所投产品,并具有完善的检测手段)、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

3、投标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标准,能够正常办理牌照;

4、投标车辆需提供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并加盖单位鲜红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货物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确保能满足本次采购货物紧急服务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点,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维修或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名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21 至 2019-10-25 23:59:59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xinjiang.gov.cn),自行下载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愿参与本次投标、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报名表与招标文件,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需加盖鲜红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逾期发送的将拒绝投标。

1、电子邮箱:1032106799@qq.com。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2 12:00:00 

七、投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八、开标时间: 2019-11-12 12:00:00 

九、开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 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奴尔瓦克支行 30580501040003217 基本账户转出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9:00前至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换取保证金收据,未及时换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符妍 

联系电话: 18690306898 

传真: 0903-7827812 

地址:   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2、采购人名称: 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胡双荣 

联系电话: 189994361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唐洋龙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625051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报名表.doc

0.1 KB

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招标公告.docx

19.2 KB

和田地区洛浦县2019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外配套)采购-招标文件.doc

468.3 KB

关键字:租赁,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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