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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监理无标段招标公告
2019-10-19 13:00: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西藏-那曲 招标业主/代理:  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那曲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监理无标段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那曲,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监理无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那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监理无标段(标段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那发改基建〔2019〕8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那曲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填埋库容总容积287.08万m3,有效容积262.68m3,设计规模265t/d。填埋库区,调节池1座,综合楼397.44平方米等,厂前管理区,填埋场道路及场外工程。
2.3招标范围 :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从项目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交付、缺陷责任期、结算、审计、质保期满止的所有现场监理工作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等工作。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其他说明: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具备近3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内至少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报名网址)报名
     4.2报名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仅须提供本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4)、财务要求: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告(2016、2017、2018年);
    (5)、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
    (7)、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唐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对面)(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开标现场不能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及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区内建筑企业应进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
   8.5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同时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同时携带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及涉及项目开评标所需要的原件,以备查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那曲市拉萨北路20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洛桑先生
电话:1398906911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邮编:850000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3980303081
 
 
2019年10月18日

关键字:监理,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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