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郯城县人民路一号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临沂【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立案自动分案系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临沂-郯城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郯城县人民路一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郯城县人民法院立案自动分案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郯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一号 | ||||||||||
联系方式:7156021 | ||||||||||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 ||||||||||
联系方式:0539-7757077、7757088 | ||||||||||
二、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人民法院立案自动分案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2201902000185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19年10月2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介机构办公室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登陆后网上报名后,再向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2)两个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注:本项目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由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进行详细审查予以确认。 | ||||||||||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 ||||||||||
四、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9日 至 2019年10月23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0分至2019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解朝秀 联系方式:18669555008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技术规格: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