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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PK160455-15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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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新市镇及美丽乡村片区建设工程项目散圣书院西侧草地花海、景观绿化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投资字[2016]1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0778.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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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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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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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散圣书院西侧草地花海、景观绿化 |
2.2 工程地点:桥林街道 |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12.25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绿化、景观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0700 m2;造价:312.249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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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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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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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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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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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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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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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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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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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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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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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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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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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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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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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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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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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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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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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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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6年0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的约定,将业绩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录入"e路阳光"系统中的信用平台,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没有反映类似业绩的情况,一律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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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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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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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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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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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7月26日17时37分到 2019年8月2日17时37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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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3、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5、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 营业执照;
(2) 企业信用手册;
(3)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4) 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为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8.6、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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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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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泽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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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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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普路28号2号楼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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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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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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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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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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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庞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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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53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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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21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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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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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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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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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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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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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农行竹山路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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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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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01304010400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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