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2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黑河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青冈杜家店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青冈连接线项目代建管理服务第DJ1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黑河,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标商:(,中标金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青冈(杜家店)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
青冈连接线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黑河至大连公路青冈(杜家店)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青冈连接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黑大公路青冈(杜家店)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新增青冈连接线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黑交发【2019】13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为:黑大公路宝泉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增黑大公路青冈连接线起于国道黑大公路设计里程K457+768.64处,止于青冈黄河南路的黄河南桥南侧搭板处终点桩号LK2+866,全长2.866公里。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设涵洞3道,平面交叉4处,路基填方5256立方米,旧路挖除2.816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29666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青冈县境内。
2.3计划代建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0日,施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
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完毕。其中: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含施工招标、施工前准备期),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设置代建项目办1个,标段编号为DJ1。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直至竣工验收阶段的代建管理服务及监理服务。
2.6工作内容
项目代建工作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含施工招标、施工前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管理服务。
代建范围:配合业主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以及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计量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缺陷责任期满等全部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监理内容:青冈连接线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交安、附属等全部工程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及安全、环保、水保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申请标段相应资质、经验及财务要求的单位,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以交工时间为准)过5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
3.3 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4 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5代建单位具有监理能力的,其代建项目的工程监理可以由代建单位负责,承担监理相应责任。代建单位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具备监理资格要求和相应工作经验。资质和业绩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业 绩: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成功的独立完成过3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
代建单位不具备监理能力的,由代建单位依法按照上述监理资质及业绩要求和合同附件三、附件四中相应要求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代建管理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3.9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3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6.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重要说明:投标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应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5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19年8月14日9时00分;请根据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6.7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9时00分招标人定于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纸质和线上远程同步公开开标,线上远程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当线上远程开标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8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DJ1标段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8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发改委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彩色扫描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建议投标人将保证金提前汇出以免影响投标,关于保证金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保证金操作说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8.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的评标办法以附件形式随招标公告的发布一起公开。
9.公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及“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9.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9.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9.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9.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大公路宝泉至兰西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451-55588963
传 真:0451-55588963
电子邮箱:hdgljhb@163.com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61、867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05@126.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
注:1.投标人的人员构成需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职称证书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以交工时间为准)过5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或监理服务业绩。 |
注:1、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2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至少完成过5项指的是5个独立的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1、近三年为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在投标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道桥专业高级职称,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工程管理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在投标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道桥专业高级职称,具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工程管理技术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经历。 |
注:1.须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4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
3.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填入的“类似工作经验年限”为准。
4.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5.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建设项目。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财务能力 |
1. 投标人(2016年度-2018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为本标段在代建期间提供的专项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现金存款。 3.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能够全面反映该投标人的财产状况。必要时,招标人将向投标人的开户银行进行查询。 4. 投标人在2018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注:1、应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供近3年(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后应附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3、应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有效,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最近一年(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0分 监理能力: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1(1) |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 |
35分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 |
10分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得6分;较好,得6(不含)~8分;措施得力,得8不含)~10分。 |
|
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合同、环保管理控制措施 |
10分 |
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6分;较好,得6(不含)~8分;科学合理,得8(不含)~10分。 |
||||
招投标及采购管理控制措施 |
5分 |
招投标及采购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3分;较好,得3(不含)~4;科学合理,得4(不含)~5分。 |
||||
监理管理控制措施 |
5分 |
监理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3分;较好,得3(不含)~4分;措施得力,得4(不含)~5分。 |
||||
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 |
5分 |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一般,得3分;较好,得3(不含)~4分;科学合理,得4(不含)~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9分; (1)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工程管理项目负责人经历加3分,最多加3分; (2)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加3分,最多加3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只能加一次分。 |
|
技术负责人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6分; (1)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工程管理技术负责人经历加2分,最多加2分; (2)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加2分,最多加2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只能加一次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中分值;E1=1.5;E2=1。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维修)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服务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同一项目只能加一次分。 |
监理能力 |
5分 |
监理能力 |
5分 |
(1)投标人自身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得3分; (2)投标人自身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得5分; (3)其他情形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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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 (1)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7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3)2018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2017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17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4)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