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金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大桥,招标代理: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业主: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440511-201906-201010-00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受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拟对 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1-201906-201010-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419,504.73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①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分别为:包组一电力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包组二其他管线迁改工程。 ②项目基本情况及预算造价:包组一工程费暂定为12591111.85元;包组二工程费暂定为3828392.88元(其中建设国防光缆及其他通信管线迁改工程费为:3239236.26元,给水管道迁改工程费为:589156.62元);各包组结算时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结算价为准。最终结算审定的结算造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工程费(最终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发包人按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工程价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费。 ③报价要求:包组一:最高限价为12591111.85元;包组二:最高限价为3828392.88元;各包组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地点: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 4.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及需求:请参阅各包组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其他要求请参阅各包组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包组一电力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有效凭证; 5、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资信备案登记。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或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8、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包组二其他管线迁改工程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提供近3个月来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有效凭证; 8、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电话:0754-88460129 传真:0754-88460129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包组一电力线路迁改及配套服务项目: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有效凭证复印件; (5)提供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信备案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6)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或以上的证书复印件; (7)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资料;(广东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 包组二其他管线迁改工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交社保和税务的有效凭证; (5)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提供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7)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资料;(广东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07 月15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9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7 月30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7 月30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工 | 联系电话:0754-8846012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工 | 联系电话:0754-8813266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幢2102号房 |
联系人:郑坤權 | 联系电话:0754-88460129 |
传真:0754-88460129 | 邮编:515000 |
(三)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6楼 |
联系人:吴伟明 | 联系电话:0754-88132668 |
传真:0754-88132668 | 邮编:515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