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4,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嘉峪关嘉峪关电务段2019年汽车驾驶员业务外包招标文件,所属区域:甘肃-嘉峪关,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嘉峪关电务段2019年汽车驾驶员业务外包招标文件
时间:2019-06-03 14:41:15 发布:嘉峪关电务段
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需要及集团公司电务处的批准,对汽车驾驶员业务外包进行招标。现就具体事项明确如下,请按本招标书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
一、投标书数量及要求
1.投标书一式三份,胶印成册。其中:副本二册密封加盖公章,正本一册密封加每页盖公章,按要求的时间送达或邮寄至嘉峪关电务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办公室,过期作废;
2.确定成交(中标)人原则:综合评标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劳务派遣、劳务承包的资质;
5.投标人取得相关业务的经营许可证;
6.投标后,中标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概不退还,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严格保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0日12时
报名地点:嘉峪关电务段办公室
三、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有供货能力及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并提供以下证照(提供原件备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可证明公司实力的其他资质证书。
2.投标方须是本项业务服务的法人单位。
3.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
4.投标方应有良好信誉,其提供的服务应提供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售后服务承诺,对所承包业务应及时按照发包方要求完成。
5.参与厂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承包方应具有对驾驶员培训资质,定期开展培训业务。
7.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的汽车驾驶员该项人力资源服务应满足发包方生产业务需求,在任务安排及时间调遣上应随时做好准备,及时配合完成生产需要。
8.承包方在完成发包方业务同时应及时为所派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起相应责任义务,对所派人员负有全部人身安全责任。
四、需求标准和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方应提供商务标内容
1.投标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3.有效期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7.银行对公账户;
8.企业详细地址;
9.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10.业绩情况(重点说明近二年内的业绩);
11.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原件;
12.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
13.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标内容
1.公司概况;
2.社保缴纳登记证;
3.对铁路行业汽车驾驶员工作的调研情况;
4.对本次外包业务的承包承诺。
七、投标方应说明的其他内容
1.“包保”及售后服务及服务模式标注要清晰;
八、投标价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投标报价应按驾照等级/每台/每月金额报价;
序号
|
驾照等级
|
人数
|
单价/月/台
|
合计
|
备注
|
1
|
A2
|
10
|
|
|
|
2
|
B1
|
13
|
|
|
|
总计
|
|
|
|
|
|
2.付款方式(投标方可提供自己的付款方式要求);
九、业务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按照生产需求由发包方随时安排工作。
2.服务地点:武南、金昌、张掖、清水、嘉峪关、疏勒河、玉门、敦煌等车间所在地。
十、投标地点
投标地点:嘉峪关电务段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1.
业务项目经办联系人:王怀民
电 话:办公 0740-3186 18893809682
2.
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 胡泽
电 话:路电 0740-2626 市电 0937-5972626
18893807555
3.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 0740-2846市电:0937-5972846
十二、答疑
本标书发出后,如有疑议,电话咨询或以书面方式电传招标单位。已领取招标书的投标单位,因故不参加投标的请电告知或将复函寄至招标单位。
十三、本次招标及评标方式
招标:公开招标 ;评标:综合评标法
十四、会议(
由招投标办统筹安排)
1.定于 2019年 6月 13日15:00召开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嘉峪关电务段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审查投标书、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4.评审结果报嘉峪关电务段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电务段招投标办在3个工作日内下发中标通知书,并及时告知各专项组项目负责人,由专项组负责通知中标单位及时到招投标办公室办理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手续事宜;
5.嘉峪关电务段办公室依据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投标法》、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留存一份备案;
6.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十五、说明
本标书不做合同使用。
嘉峪关电务段招标投标办公室(盖章)2019年6月3日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