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31,截止日期:2019-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日湖公园内循环水质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招标编号:jzzx-2019024,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日湖公园(内循环)水质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 的委托,现对 日湖公园(内循环)水质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日湖公园(内循环)水质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jzzx-20190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最高限价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 限价 |
子包一 |
日湖公园(内循环)水质提升 |
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对日湖公园内循环约18000平方米水质进行有效治理提升及维护,使之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水质标准。 |
服务期为3年 (首3个月为水质治理施工期,后33个月为水质维护期) |
¥195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水质养护或水质提升或水质净化或河道治理或水污染治理或生态环境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提供期限:2019年 05月 31 日至2019年06 月 10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采购文件提供方式:
2.1.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至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会展中心10号馆9C18室)购买采购文件。
2.2.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宁波设有独立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受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2)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06 月 19 日16: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5)账号:571904065010500
(6)户名: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缴入,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06 月 21 日下午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06 月 21 日下午14:00(时间)在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06548695
代理机构: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会展中心10号馆9C18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工、韩工;
联系电话:15906561064。
十一、备注: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成交人必须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