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16 01:21: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石景山区 招标业主/代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3.15 截止时间:  2019-04-09

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16,截止日期:2019-04-0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石景山区[石景山]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石景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招标编号:ZRGY-CCGP-19030104,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

项目编号:ZRGY-CCGP-19030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安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57150105、010-571501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5号

联系方式:翟源010-682917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安璐010-57150105、010-5715010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五一节日花卉布置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企业须有进京备案证;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园林绿化相关行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或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七区4号楼8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备案: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被授权代表参加的内容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 法定代表人本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键字:绿化,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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