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盘锦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沙岭镇污水处理厂施工,所属区域:辽宁-盘锦-盘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山县沙岭镇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JieGou 跨度: @KuaDu 层数: @CengShuA 其他 @QiTaA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ZhuangXiuMianJi 层数: @cengshuB 其他: @QiTaB 。
专业工程: @ZhuanYeGongCheng
市政工程:
绿化专业: @lvhuazhuanye
设备安装工程: @SheBeiAnZhuangGongCheng
工程: @GongChengNext
2.3合同估算价为 2124 万元。
2.4招标范围:建筑总面积为1974.2平方米。建筑共3栋,其中:综合厂房建筑面积为1717.08平方米;格栅沉砂间建筑面积为237.49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16.83平方米。 。
2.5工期要求: 2019 年 3 月 16 日开工至 2019 年 10 月
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99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建筑总面积为1974.2平方米。建筑共3栋,其中:综合厂房建筑面积为1717.08平方米;格栅沉砂间建筑面积为237.49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16.83平方米。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UnitQiTaYaoQiu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TouBiaoZhuanYeTouBiaoDengJi
@ZhuanYeTouBiao @SheJiZhuanYeSheJiDengJi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4.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的方式交纳。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报名地址)报名。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BaoMingAddress
(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1.0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A 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ZhengJianXiangGuanB 相关证件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 (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盘山县太平镇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裕祥融城小区5#楼6层
邮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忠博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427-5635511
电 话: 1301994299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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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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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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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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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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