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05,截止日期:、地点,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石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金山店项目二一标段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黄石-大冶,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冶招[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金山店项目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大冶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冶财采计备[2018]0481号)要求,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北黄石工矿地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大冶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就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金山店项目二)一标段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一、磋商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招[2019]008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金山店项目二)一标段
3.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金山店镇。
4.项目的建设规模:(金山店镇)武钢工矿废弃地复垦地块,建设规模39.8217公顷,拟净增耕地35.1093公顷。
5.项目的最高限价:2313306.00元。(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6.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工。
7.项目的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8.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9.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缺陷责任期:1年。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之日前三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200万元)或以上金额规模的土地整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同时具备为准)。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不含临时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证。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和社保网站截图)。
4.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整治局信用登记(http://gtzz.hblr.gov.cn),且不在处罚期内,以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上查询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相关规定,投标单位可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单位是否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要求投标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合理,存在缺项的废标。
7.涉及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工农关系协调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提供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其他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须满足《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冶人社发[2018]35号)的相关要求。
10.“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涉及4个乡镇,5个项目,共分17个标段,此次采购人采购其中1个标段,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本次采购活动。本次供应商均能参与“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17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大冶市2018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全部17个标段的其中2个标段,如供应商中标3个(含)或3个以上标段,则以最早时间开评标项目标段为中标标段,其它视为无效中标,由该标段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应予废标。供应商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响应文件。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大冶政府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9时30分00秒(9时00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3.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采购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北黄石工矿地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大冶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1587115883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B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97626168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