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一批DXH2018GZ182A06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代理: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招标编号:440000-201811-115004-0052,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一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11-115004-0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8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一批 包组一 常规分析仪器设备 1批 人民币182万元 包组二 有机分析仪器设备 1批 人民币370万元 包组三 重金属分析仪器设备 1批 人民币308万元 包组四 二噁英采样设备 1批 人民币110万元 包组五 应急监测设备 1批 人民币218万元 包组六 常规因子采样/监测设备 1批 人民币296万元 备注: 1.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项目品目: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 2.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分为六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单个包组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如果同时对2-6个包组进行投标,每个包组的投标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 5.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TOC分析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双进样口)、顶空进样器、定量浓缩仪、二噁英全自动净化仪(1)、X-射线荧光光谱仪、便携式GC/MS系统、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红外烟气分析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说明。 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2、要求邮寄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xhtender.com),在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xh@dxhtender.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人民币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工业园支行;账号:44050147051309018101,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085188,莫小姐。)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1日 至 2018年12月1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洪小姐 | 联系电话:020-8520859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020-2836859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 |
联系人:朱少兵 | 联系电话:020-87085188 |
传真:020-85208596 | 邮编:510665 |
(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联系电话:020-28368591 |
传真:020-28368590 | 邮编:51038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