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冶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石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黄石-大冶,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冶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招标编号:冶招【2018】44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冶财采计备【2018】0419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冶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拟对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8】444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25万元整(包括工资、保险等)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合同执行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合同续签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供应商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十一 “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1日23: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5日09:0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若投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以上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14-8760615
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13545556695
地址:黄石市华新路16号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