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01,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2018年厨卫等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川沙新镇2018年厨卫等综合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具体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沙新镇2018年厨卫等综合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030-486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施招2018-1556)
3、预算编号:01-18Z0302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川沙新镇87户(护塘街59-194号14户,护塘街203-295号33户,护塘街299-337弄24户,赵家祠堂16户)直管公房进行厨卫等综合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408.64平方米。具体内容包括厨、卫设施改造,部分房屋屋顶、墙面、共用部位、给排水等各类设施改造。(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70000.00元(国库资金:14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0-3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上一年度财务报表;(6)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0-31 17:00:00至2018-11-08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网上招标系统要求上传第(1)-(5)项为原件扫描件,(6)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身份证为原件扫描件。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百通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8日,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支付人民币1000元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3)现场验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见附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1日 上午09: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参加本项目报名,报名验证合格者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 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3169 7100 0067 41975供应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3. 公告期限:2018-10-31 17:00:00至2018-11-08 17:00: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川路540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邮编: | 201200 | 邮编: | 200127 |
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人: | 张然 |
电话: | 13162942211 | 电话: | 18918301729 |
传真: | / | 传真: | 50908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