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2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热线系统硬件部分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ZFCGHY-20180132,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热线系统硬件部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热线系统硬件部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ZFCGHY-20180132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服务热线系统硬件部分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1)内容:多媒体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23.2万元
4、资质要求:
(1)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4、5、6月社保证明或者2018年5、6、7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和后续服务能力。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阅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领取:
时间:2018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9月3日(每天10 : 30时至19: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第4条、资质要求(2项-6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8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人:王鹤宇
电话:18997972745
传真: 0991-46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