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21,截止日期:2018-9-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无锡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代理: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开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标号:JSJXCG2018-47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委托,就其无锡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JSJXCG2018-4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污水专项规划服务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完成时间:第一阶段:初步成果,明确需要反馈到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污水)专业相关内容,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无锡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2019年8月底;
质量要求:第一阶段完成初步成果,明确需要反馈到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污水)专业相关内容,规划成果需满足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要求;第二阶段完成无锡市区范围内的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
成果要求:满足相关规定、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
综合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部分等;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0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科学合理编制无锡市排水(污水)专项规划,满足《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的编制要求,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为无锡市市政污水建设提供指导和管理的依据。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及其它国家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第一阶段完成初步成果,明确需要反馈到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污水)专业相关内容,规划成果需满足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要求;第二阶段完成无锡市区范围内的排水(污水)专项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
成果要求:满足相关规定、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
综合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部分等;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规划编制的范围为无锡市区,包括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锡山区、惠山区。
完成时间:第一阶段:初步成果,明确需要反馈到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污水)专业相关内容,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第二阶段:无锡市区排水(污水)专项规划,2019年8月底;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交付成果应满足《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并通过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委托方意见,进行规划方案的深化完善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讨论会议、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
采购人需提供基准年污水处理厂、主要管网等基础资料。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 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以外的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接受报名。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提供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册地在本项目所在地以外的提供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连续五年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18日9: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9: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史隽莹、薛卫东、崔立依;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9:30
7.开标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七、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9月18日10:30;
2.评审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
八、本项目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8号楼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10-8182735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隽莹、薛卫东、崔立依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
邮政编码:214000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