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一炼钢--电动执行器,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80809152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工程技术公司驻在组采购的AB201808091525:一炼钢--电动执行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08091525 2.项目名称:一炼钢--电动执行器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投标方企业类型: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供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3、供货业绩要求:近五年国内冶金、石化、或电力等企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其对应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生产企业需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流通企业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3、近三年国内冶金、石化、或电力等企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料提供必须要原件扫描。三、投标说明 1、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 。 2、本标件付款方式为: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凭财务发票挂帐后支付90%货款,余款10%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转12个月后支付。 3、招标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详见附件技术要求,以附件技术要求为准。 4、本次采购运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四、其它事宜 1、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2、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后审方式。 3、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投标产品、型号的技术符合性等事项。 4、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5、投标单位若有疑议,可以去现场了解工况条件、查看实物。 6、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 7、如有效投标单位只有两家时,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联系人:徐福迎 0412-6726618,15124101266 2018年8月2日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8-08-09 17:00:00至2018-08-16 08:3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8-16 08:3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8.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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