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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采购(第二次)(DZ18026)采购公告
2018-06-24 12:1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重庆 招标业主/代理: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加入时间:  2018.06.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采购第二次DZ18026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业主: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采购(第二次)(DZ18026)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6月24日一、项目号:DZ18026二、项目名称: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采购(第二次)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6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二)服务项目总体要求


1.   未经医院同意,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本项目管理权转包或发包。


2.   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文明服务。


3.   必须配足各岗位服务人员(按人员配置明细表),100%经过岗前培训以及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位。


4.   特殊岗位的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做到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


5.   配合医院下达的临时任务,如大型活动的安保服务。


6.   员工在为医院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均由安保公司自行负责。


7.   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恐怖袭击、失盗、破坏、爆炸事故发生,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为医院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院内车辆有序停放、道路畅通。


8.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秩序维护岗位人员,有完善的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巡视、检查、值班制度,结合门岗、监控和巡逻三方面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医院财产和人身安全。


9.   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和规定,全面实施中心值班制度、防火责任人制度、突发事件(如防火、防盗、防停电、防停水等)应急处理制度。


10.  按采购方要求做好“医闹”等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日常控制“医托”现象发生。


11.  在医院的指导下,每年举办不少于5次消防演练及消防培训,每月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全院范围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测试,对其他可能发生的消防隐患如有发现及时上报。


12.  在医院的指导和配合下,每年举行不少于4次防恐防爆演练及治安方面的培训,并对培训及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6月24日 至 2018年7月10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采购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7月11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7月11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

十、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7月11日 10:00

磋商地点:见采购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李开浩

采购人电话:1778300309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760737 43760810

代理机构地址:173001

十二、附件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相关服务采购(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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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医院,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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