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8-2020年度图博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太仓,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代理人,采购业主: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编号:RHZH2018-TC-C-0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18-2020年度图博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消防维保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内容:2018-2020年度图博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采购编号:RHZH2018-TC-C-008A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每年壹拾肆万元整)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 投标人需具有公安消防机关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
2.投标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并具有人社部和公安消防局颁发的中级及以上消防员资格;(投标项目负责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
本次采购采购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市无锡路11号四楼)现场报名。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2、报名材料:(1)报名表(格式自拟,但必须有:单位全称、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姓名、移动电话、单位电话、电子邮箱(保证有效,如因电子邮箱问题导致的不能及时收到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B所需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5)企业简介。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2)、(3)、(4)项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潜在投标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提供原件核验或企业资格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其报名可能会被拒绝。
所有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全部入围。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29日止,所有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当场发放书面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未通过现场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提疑请于2018年4月2日15:30前把疑问内容发送到1039462009@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2-53986657,13815275629,逾期不再受理提疑事宜。
八、磋商文件的接受与响应
1、磋商文件的接受
请合格投标人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公司,接受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下午1:00时起至2018年4月11日下午1:30时止。逾期为无效响应。
2、磋商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储存介质可以是光盘或优盘,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3、磋商响应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1:30时整。超过响应截止时间者,磋商文件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响应资格;
4、磋商响应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无锡路11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特别说明: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投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磋商会,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迟到或未出席磋商会的则视为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随同磋商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以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5050122000199557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十、履约保证金
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中标后十五天内以履约保函或转帐方式交采购人。
十一、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项目预算金额,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十二、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100号五楼516室
联系人:黄海跃 联系电话:13962400136
2.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太仓市无锡路11号
联系人:陆敏 电话:13815275629、0512-53986657
邮编: 215400 E-Mail:1039462009@qq.com
十四、监督部门: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53512539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