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盐窝镇2018年乡道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盐窝镇政和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名称:利津县盐窝镇2018年乡道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LJZCZ2018-82#
工程地点:利津县盐窝镇。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涉及盐窝镇新蒋路8.458公里。道路采用三级路标准,路面宽7米,路基宽8米,安装花岗岩平缘石,沿线配套建设排水设施,设计安装安保设施,沿路公共交通停靠站点采用港湾式设计。同时采取种植景观树和小灌木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路肩绿化。总投资2846.85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2108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5)拟投标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1、报名的企业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经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西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0546-5686327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8时30分 - 2018年3月2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