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一院两制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汉滨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口镇杨家营安置点(一院两制)项目已由安恒经发(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恒口镇小垱村三组。
2.2工程规模:工程位于恒口镇小垱村三组,项目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552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两栋,六层砖混结构,每层10套单人房,4套双人房,可容纳168户216人。
2.3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约6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B2栋1单元24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17时00分,地点为 (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B2栋1单元240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院内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何 锐
电 话: 1399250898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宏业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金地B2栋1单元2401室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黄 晶
电 话: 17709155335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