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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第二十中学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7-12-20 14:30: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 招标业主/代理:  长春市第二十中学/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2.2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第二十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2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第二十中学,招标编号:JM-2017-12-10417,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第二十中学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7-12-104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十中学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教育局以长教规划函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二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二十中学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食堂宿舍用电线路改造,学校备用电源,生活水箱更换,锅炉房至食堂污水管道维修改造及路面恢复,食堂操作间地砖破损更换,铅球场地地面硬化等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二十中学内。

2.4项目投资:130.9849万元。

2.5计划工期: 2018118日至2018731日,共计194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上出具并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的无在建工程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备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1220日至2017122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下午16:00时,午间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119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二十中学

地址:长春市兴隆山镇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186269281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李伟新、周岩

电话:0431-89203935

 

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关键字:工程,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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