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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北湖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材料---灯具招标
2017-11-27 17:35:3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吉林-长春 招标业主/代理: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11.2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北湖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材料---灯具招标,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装修材料,招标代理: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TZB2017-10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7-1051

1、招标条件:

北湖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材料---灯具招标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北湖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材料---灯具招标。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2.2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灯具加工和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年均无亏损。

3.3业绩要求近三年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楼上7楼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业绩证明材料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9:00时,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楼上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电  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关键字:装修材料,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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