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所属区域:江苏-镇江-丹徒区,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编号:ZJDT20170136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T201701366 | 项目名称 |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DT201701366-05; | 标段名称 |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1日 | ||||||||||||||||||||||||||||||||||
公告信息 |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发改经信[2016]1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恒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本工程上游位于丹徒风景城邦小区内,下游毗邻丹徒实验小学,部分施工范围在实验小学范围内。 3.2工程规模: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1#集装箱1套、 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2#集装箱1套。 总造价约80万元 3.3供货及安装期: 15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 5.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7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5.8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0511-88991767;财务室:0511-89988189)。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6.其他条件 6.1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9.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11月17日0:00至2017年11月21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10.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 评标细则: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5分,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30分,售后服务10分,业绩5分。 10.1商务报价(55分) 评标基准价=A基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10>有效投标文件≥有效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若有效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满分55分,报价高于基准价的1%扣0.9分,低于基准价的1%扣0.6分,不足1%者采取内插法计算。 对于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评委会可以直接否定其投标。 10.2性能和技术指标(30分) 10.2.1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技术评分表
注:1、技术标采用暗标。 2、技术参数需满足招标标文件要求,若经评委会认定,技术参数未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带*号的技术要求如未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3、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0.3、售后服务(10分) 10.3.1制定完善的操作培训计划,得1分;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对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操作的,得1分(最高得2分); 10.3.2投标人有稳定的长期售后服务队伍(4人以上,提供承诺函原件),得2分; (最高得2分) 10.3.3售后服务质保内容:本项目免费维护及质保期最少2年,得2分;3年及以上的得4分(投标人须按整年报服务年限,否则不得分);(最高得4分) 10.3.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并在2小时内排除障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相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最高得2分) 注: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0.4业绩(5分) 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污水设备运营业绩的得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1.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2.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9883663) 16.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顾嘉明 电话:1365529960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1-88992603 邮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0:00至2017年11月21日24:00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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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发改经信[2016]1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恒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本工程上游位于丹徒风景城邦小区内,下游毗邻丹徒实验小学,部分施工范围在实验小学范围内。 3.2工程规模: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1#集装箱1套、 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2#集装箱1套。 总造价约80万元 3.3供货及安装期: 15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谷阳湖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循环净化泵房成品一体化净水装置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专业集成商; 5.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7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5.8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0511-88991767;财务室:0511-89988189)。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6.其他条件 6.1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投标时少于3家,重新公告。 9.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11月17日0:00至2017年11月21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10.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 评标细则: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5分,产品性能及技术指标30分,售后服务10分,业绩5分。 10.1商务报价(55分) 评标基准价=A基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10>有效投标文件≥有效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若有效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满分55分,报价高于基准价的1%扣0.9分,低于基准价的1%扣0.6分,不足1%者采取内插法计算。 对于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评委会可以直接否定其投标。 10.2性能和技术指标(30分) 10.2.1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技术评分表
注:1、技术标采用暗标。 2、技术参数需满足招标标文件要求,若经评委会认定,技术参数未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带*号的技术要求如未响应,则按废标处理. 3、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0.3、售后服务(10分) 10.3.1制定完善的操作培训计划,得1分;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对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操作的,得1分(最高得2分); 10.3.2投标人有稳定的长期售后服务队伍(4人以上,提供承诺函原件),得2分; (最高得2分) 10.3.3售后服务质保内容:本项目免费维护及质保期最少2年,得2分;3年及以上的得4分(投标人须按整年报服务年限,否则不得分);(最高得4分) 10.3.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并在2小时内排除障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相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最高得2分) 注: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0.4业绩(5分) 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污水设备运营业绩的得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 招标人应当对各评审要点的评分标准进行详细规定。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1.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应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12. 差额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1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单位须按中标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9883663) 16.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顾嘉明 电话:1365529960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徒区金谷东路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1-88992603 邮编: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0:00至2017年11月21日24:00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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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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