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河南-郑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10.18 | 截止时间: | |
点击>>企业招标网获取全国企业招标信息,点击>>国家烟草专卖局招标网 获取本企业招标信息 |
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18,公告主要内容为:郑州2017-2018年河南中烟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中烟,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ZKGSG-ZB-2017265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2018年河南中烟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7-2018年河南中烟进出口业务集装箱运输及口岸代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KGSG-ZB-20172659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上海口岸各集装箱码头至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仓库之间往返运输服务
二标段:进出口业务口岸代理服务
2.4、服务质量:达到业主要求
2.5、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最长续签一年)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海口岸各集装箱码头至河南中烟下属卷烟厂仓库(安阳、郑州、漯河、许昌、驻马店、洛阳和南阳)之间空、重箱往返运输服务;
二标段: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报检;租船订舱;上海口岸仓库短租(散货和集装箱)、仓库内的集装箱吊装吊卸、装箱和拆箱作业及该仓库往返上海口岸各码头之间的集装箱短驳服务,代为结算/垫付海运杂费、检验检疫费用、关税、港口各项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协助或代理我公司向责任方索赔等;
2.7、预计业务量:河南中烟进出口货物通常有:
一标段:20’集装箱、40’集装箱、和40’高箱,折算后约为100个20’标准箱/年;二标段:20’集装箱、40’集装箱、和40’高箱,折算后约为180个20’标准箱/年。具体业务量和集装箱规格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8、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
3.1.2、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3.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拥有丰富的集装箱道路运输经验,自有车辆不少于8辆,且在上海市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1.5、2014年以来从事过烟草及其制品或其他食品类进出口商品集装箱运输服务(提供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3.1.6、投标单位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1.7、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
3.1.8、投标单位需提供运费结算账期,时间不少于50天。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
3.2.2、拥有丰富的国际海运代理从业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已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且在上海市设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2.3、能够提供适用于本项目货物的上海口岸临时性仓库短租服务能力和该仓库往返上海口岸各码头之间的集装箱装卸及短驳服务;
3.2.4、投标单位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人开标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2.5、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
3.2.6、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金额和时间不少于50万元和60天。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CBD商务内环路和商务西二街交叉口交汇处龙湖大厦17楼报名;
3、报名须携带资料:
一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集装箱)、投标人在上海市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符合资格要求的过往业绩合同(原件)、自有车辆证明材料(须提供8辆或以上自有车辆的行车证、承运车辆的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车辆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书面声明”(格式后附)、结算账期承诺书(格式后附);
二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上海市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书面声明”(格式后附)、资金垫付承诺书(格式后附);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进行现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CBD商务内环路和商务西二街交叉口交汇处龙湖大厦17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如需邮购,另付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榆林南路1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69192872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与商务西二街龙湖大厦1709室
联系人:穆女士电话:0371-53626688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结算账期承诺书 (格式)
(一标段)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承诺在每单业务完成后,给予贵公司----------天结算账期。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资金垫付承诺书(格式)
(二标段)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资金实力,承诺在每单业务完成后,先行垫付所有费用。垫付金额不少于---------万元且不少于------------天。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