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2017-3-11(R1716)地块开发工程项目小龙山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江苏-镇江,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编号:ZJS201709127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2017-3-11(R1716)地块开发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S2017091279 | 项目名称 | 2017-3-11(R1716)地块开发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ZJS2017091279-02; | 标段名称 | 小龙山项目勘察设计;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9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小龙山项目勘察设计已经镇发改投资发[2017]353号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枣林路以东,龙脉路以北; 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⑶、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勘察设计人在满足设计工期的前提下,提交工程勘探文件;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⑷、勘察设计质量: 合格、设计需通过施工图纸专家及审图办审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勘察范围:满足主体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详细勘探基本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2、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总平、管综、基础、人防、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含空调)、消防、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含路灯)、供电局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强电、自来水公司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给水、智能化、内装饰及以上设计中所含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如钢结构、厨房、锅炉房等)以及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需设计的内容。 3、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到本项目竣工验收。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B、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A、勘察: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B、设计: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设计单位。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50分,技术标5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本次设计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17年9月30日00:00至2017年10月12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9月30日00:00至2017年10月12日24:00;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 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 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室 联系人: 王超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87050825 电话: 13815484620 传真: 传真: 051188888227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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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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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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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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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的小龙山项目勘察设计已经镇发改投资发[2017]353号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枣林路以东,龙脉路以北; 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⑶、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勘察设计人在满足设计工期的前提下,提交工程勘探文件;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⑷、勘察设计质量: 合格、设计需通过施工图纸专家及审图办审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勘察范围:满足主体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详细勘探基本要求”;满足施工图审查要求。 2、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总平、管综、基础、人防、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含空调)、消防、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含路灯)、供电局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强电、自来水公司设计范围以外的室外给水、智能化、内装饰及以上设计中所含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如钢结构、厨房、锅炉房等)以及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它所有需设计的内容。 3、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到本项目竣工验收。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B、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A、勘察: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B、设计: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设计单位。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50分,技术标5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本次设计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17年9月30日00:00至2017年10月12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9月30日00:00至2017年10月12日24:00;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 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 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室 联系人: 王超 联系人: 朱霞 电话: 87050825 电话: 13815484620 传真: 传真: 051188888227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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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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