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化工事业部五期生物脱氮系统脱氰剂承包-310t/h,所属区域:河北,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709254643,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的化工事业部五期生物脱氮系统脱氰剂承包-310t/h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09254643 2.项目名称:化工事业部五期生物脱氮系统脱氰剂承包-310t/h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明细表 3.2项目要求: 方案号50120170830001化工事业部五期生物脱氮系统脱氰剂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需要技术交流。 3.2.1、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至2017年12月31日。 3.2.2、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货交齐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月起第二个月付100%承兑或第十个月100%现汇。若遇公司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按公司变化后的最新付款政策执行。 3.2.3、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及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3.2.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集团化工事业部使用现场。 3.2.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本次中标原则是单项、单价最低价中标,1家保供。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6、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为交货后18个月。 3.2.7、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 3.2.8、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2.9、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3认证体系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4.1.4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年大型钢铁企业(鞍钢、宝钢、武钢、首钢、沙钢、河北钢铁、山东钢铁、攀钢、本钢、包钢)同类系统供货业绩。 4.1.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2.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 4.2.3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同行业同类水系统使用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2.4提供有效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要求有效、清晰(非原件扫描件、不清楚视为无效)。 如公开招标首次报名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则自动延续一个公开招标报名周期,如延续后报名供方或资料评审合格供方或投标仅有2家,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谈判规则如下:谈判由委托方主持,按招标公司谈判通则与供应商谈判,即:供应商报价均高于或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每家谈一轮,推荐最终价格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低价供应商中标;有高于和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只与低于标底(预测价)的供应商谈一轮,最终价格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推荐中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料预审、现场后审) 6.招标文件购买 6.1本次报名登陆网址http://bid.ansteel.cn,于2017年9月25日8点至2017年10月10日9点,将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上传附件(将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请登陆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操作(详情咨询0412-6736015、0412-6736016) 注意: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 6.2招标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点, 6.4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点,(全部网上递交)。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53甲 联系人: 刘洋 电 话:0412-6734930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杨军 电 话:0412-6736757 传 真:0412-6736619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9、 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