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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
2017-07-13 12:39:3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福建-福州-连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7.13 截止时间:  2017-08-09

摘要:本公告受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13,截止日期:2017-08-0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所属区域:福建-福州-连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QHFZ2016-013号,招标文件售价: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FZ2016-013号
开标时间:2017-08-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1.招标条件

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己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审批20142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坑园镇下屿村。

2.2工程建安规模:约18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码头平台,栈桥,护岸,道路,陆域形成以及配套建设等;拟建坑园下屿二级渔港设计卸港量3万吨,建设规模为新建码头平台长139米、宽20米,新增600匹马力渔船泊位3个;新建栈桥长120.74米、宽8米,用于连接码头与陆域;陆域前沿设置桥台105平方米,新建护岸长度125米,形成陆域面积1285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12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合格等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委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港口与航道(或水工)专业工程师,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年(201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情况。

3.6企业在201420152016三年财务状况中,均未处于亏损状态。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部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选定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2017年7 13 日至2017年 7 19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连江县住建局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施工图纸)售价600/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保函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8  9  9  30分,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连江县住建局2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凭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阜屿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址:连江县坑园     

    联系人:郑先生          

 话:0591-2646101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空军招待所6层  

     人: 王工      

       话: 13705058942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_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 _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号: 1004 9520 0980 0100 01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坑园下屿二级渔港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_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址: __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监督部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2号

电话:0591-26232597 

关键字:工程,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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