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鄂州汀祖镇农村生活垃圾一级转运服务第二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鄂州-鄂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鄂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ECCGZX[2017]13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汀祖镇农村生活垃圾一级转运服务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鄂城财采计【2017】160要求,鄂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一级转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ECCGZX[2017]13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一级转运服务。
三、项目采购内容:19个行政村205个自然湾及镇区的垃圾转运服务。
四、项目预算:94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并包含以上经营范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投标人购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人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是法人直接购领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投标人提供采购范围相关证明;
(5)投标人企业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领取磋商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8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东大道47号)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东大道47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7年 7月27日下午15:30;
磋商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东大道47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鄂城区汀祖人民政府
联系人:丁树亭
电 话:18808680088
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1-591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