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截止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宁德市北澳路道路工程(桩号K0+307.19-K0+702.469),所属区域:福建-宁德,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顺健宁招〔2017〕00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顺健宁招〔2017〕003号 |
开标时间:2017-06-2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澳路道路工程(桩号K0+307.19-K0+702.469)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东侨经发〔2015〕7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北起富春东路,南至万安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北澳路道路工程(桩号K0+307.19-K0+702.469),全长395.279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路面结构采用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路基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24558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注: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确定办法按闽建筑【2015】23号文执行;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 2017 年 6 月14日8时00分至 2017年 6月18日18 时 00分通过www.ndztb.com.cn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 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请看“办事指南”中的〔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见问题说明第9点〕。 4.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www.ndztb.com.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edo固化文件格式)的递交。 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2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需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人签到凭证”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根据“投标人签到凭证”上的二维码或序列号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2.3投标人应携带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说明:使用数字证书解密标书,投标人需携带正确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如若投标时使用的是企业数字证书,解密时亦需企业数字证书;若携带的是法人数字证书,则无法完成解密。投标人需携带最后一次投递固化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按7.3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下同) 、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ndztb.com.cn,下同)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大楼六层 电话:1339593266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3#307室,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887118,传真:0593-2887118 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监督部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电话:0593-2990133
10. 友情提示 10.1关于CA证书办理、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请投标人到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了解查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92-5399916,0592-5399922,0592-6300628。 10.2匿名报名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及时记住报名号【①可用于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do固化格式)和打印报名凭证;②可用于登入“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导出word版招标文件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报名号初始密码为111111】。若遇计算机宕机或者断电,而造成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匿名项目,报名号关联企业正式帐号,需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固化前,更新数据-输入企业正式帐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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