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衡水饶阳县污水管网清淤工程,所属区域:河北-衡水-饶阳县,所属行业分类:管网,招标代理: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1124170022-001 | 所属地区 | 饶阳县 |
工程名称 | 饶阳县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 ||
建设单位 | 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饶阳县县城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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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61.6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李玉刚 | 联系方式 | 1561095525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1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1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16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污水管网清淤工程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饶行审招核字【2017】5号,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饶阳县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2.2建设地点:饶阳县县城 2.3建设内容:管网清淤共2100米,涉及检查井53个。管网途径孔君道村、段君道村、君香村耕地,本次清淤需清淤48个检查井上附着土,临时占地补偿涉及16户。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机械设备和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以上证书、证件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注:(1)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但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必须可辨识,并对所提交证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2)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2获取文件时间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宋晓光 联系电话: 0318-72212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玉刚 联系电话:15610955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