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衢州龙游县高坪桥水库移民安置小区工程四、五标段,所属区域:浙江-衢州-龙游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库,采购业主: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高坪桥水库移民安置小区工程四、五标段已由龙发改中【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龙游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来源: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水库移民及村集体筹措资金;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游县高坪桥水库移民安置小区工程四、五标段,项目地址位于315省道以南、浙赣铁路以北,湖中路以西;
2.2本次招标四、五标段44-103#楼,框架三层结构:四标段招标面积35423.9m2,35幢楼,财政审定价63547614元;五标段招标面积29158.9 m2,25幢楼,财政审定价52677421元。图纸范围内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内完工,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本项目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2.5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合格投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国有企业2017年度房建类项目施工企业资格预审入围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按第四标段、第五标段顺序依次进行。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布。联系人:何先生 15157005077。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农商银行(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13409698。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不分标段)、席位费400元/标段、品茗服务费200元/标段请在2017年6月28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20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
6.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标段,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马先生0570-7806910
龙游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先生0570-7561257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高坪桥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龙游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