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截止日期:2017-6-3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代理: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招标编号:XJZQ20170630,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Q20170630
三、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内容:
第一包:档案密集架(预算金额:14.2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净水开水饮水机(预算金额:7.8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预算金额:31.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第一包:档案密集架 技术要求采用优质冷轧钢板为“裸钢”
5.4.第二包:净水开水饮水机 需提供卫生许可批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节假日除外)
第一包:档案密集架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第二包:净水开水饮水机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 卫生许可批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第三包:办公设备家具采购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报名地点: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包(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联 系 人:陈泊成
联系电话:0991-3814301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