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黑龙江-佳木斯 | 招标业主/代理: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6.09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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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佳木斯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招标二次,所属区域:黑龙江-佳木斯,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代理:华电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首次发布公告后投标人数量不满足要求,现再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
2、本期规模:2017年预估年产生原灰(含分选后的粉煤灰粗灰)40万吨、粉煤灰细灰0.5万吨、脱硫石膏1万吨、湿渣10万吨。共划分为5个标段。
3、项目地址: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厂区内(佳木斯市东风区长安东路950号)。
4、核准文件对招标的意见及批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共5个标段,已经获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批复文件“华电能源综【2017】263号文”。按照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则要求,拟对上述5个标段委托华电招标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最低限价(元) |
产品出产时间 |
原灰一标段 |
粉煤灰原灰 |
万吨 |
7 |
25 |
2017年5月-2017年10月 |
原灰二标段 |
粉煤灰原灰 |
万吨 |
13 |
15 |
2017年11月-2018年4月 |
原灰三标段 |
粉煤灰原灰 |
万吨 |
10 |
15 |
2017年11月-2018年4月 |
原灰四标段 |
粉煤灰原灰 |
万吨 |
10 |
15 |
2017年11月-2018年4月 |
石膏、灰渣及细灰 |
脱硫石膏 |
万吨 |
1 |
125 |
2017年5月-2018年4月 |
灰渣 |
万吨 |
10 |
1 |
||
细灰 |
万吨 |
0.3 |
80 |
2017年5月-2017年10月 |
|
细灰 |
万吨 |
0.2 |
35 |
2017年11月-2018年4月 |
注:1、本次招标业主方设有投标最低限价(单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由于招标人粉煤灰原灰产量较大,受冬储能力和运输能力的限制每个投标人最多在两个粉煤灰原灰标段(1-4标段)同时中标,如有某一投标人在综合得分汇总中有两个以上原灰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按标段顺序选取该投标人所报前二个标段推荐其为预中标候选人,剩余该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推荐第二名为预中标候选人。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3整年)。
2、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公司)。
3、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石膏、湿渣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湿渣的能力;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要求冬储能力不小于15万吨(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近3年无纠纷事故发生。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东北地区(或等同气候条件下的高寒地区)购销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或发票复印件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由于电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的拉运车辆为相对固定车辆。严禁客户车辆“一车挂多户;投标人可用运输车辆不少于8台;运输能力不少于800吨/日。
10、本次招标,项目业主设有最低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项目业主设定的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2、公告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与商务平台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书售价(元) |
1 |
原灰一标段 |
CHDT053/05-CL-0201 |
837.8 |
2 |
原灰二标段 |
CHDT053/05-CL-0202 |
847.8 |
3 |
原灰三标段 |
CHDT053/05-CL-0203 |
825.8 |
4 |
原灰四标段 |
CHDT053/05-CL-0204 |
825.8 |
5 |
石膏、灰渣及细灰 |
CHDT053/05-CL-0205 |
833.8 |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银行帐号:1100 1019 5000 5301 7162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6:00整。
5、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电子版(回执确认单格式见附件1、附件2)和汇款底单扫描件(图片格式)同时发送至邮箱:wangyoh@126.com。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回执单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时间以我公司电子邮件收件箱中显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佳厂粉煤灰销售项目××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商务平台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联系人:韩俊岭
电话:0454-8334064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勇皓
电 话:0451-87619095
传 真:0451-87619096
电子邮箱:wangyoh@126.com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附件1:
华电能源佳木斯热电厂2017年粉煤灰原灰、粉煤灰细灰、脱硫石膏及湿渣销售项目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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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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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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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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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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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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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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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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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电汇回单粘贴到下面空白处或单独提供,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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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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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表填好后加盖红色印章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公司。谢谢配合!
附件2:能够方便复制粘贴的WORD文档(本附件请勿使用图片格式)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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