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7-218呼和浩特铁路局机车配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截止日期:2017-06-19,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铁路局机车配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编号:17-218,招标文件售价:2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7-218呼和浩特铁路局机车配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09 15:26:57 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处
呼和浩特铁路局机车配件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17-218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 2017年06月20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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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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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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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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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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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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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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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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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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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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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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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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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塞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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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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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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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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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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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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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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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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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大修机车线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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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DF5型50mm2及以下的机车所有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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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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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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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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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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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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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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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做大修机车总风缸及各辅助控制风缸打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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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B、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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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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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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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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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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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事项
1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符合国标、铁路总公司技术标准,主机厂、制造配件工厂或具有原铁道部通过大修资质认证的配件工厂,并附带历年来的工作业绩。
2、质量保证要求:
符合大修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典型数据值。必须满足内燃机车的有关质量、性能要求。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其他配件损坏的和人员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原因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②乙方保证其所大修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③自段方签订合同后,由中标厂家将下车后的所有待修配件拉走,在三十日之内将修竣完好的备品送到段内,并附带铁总要求具有验收资质验收的正规合格证。
2-3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DF8B机车二次大修及DF5型机车大修换线,应符合国标、原铁道部技术标准,大修机车厂或具有原铁道部资质认证大型工厂,并附带历年来的工作业绩,承揽方按原车工艺技术图纸要求加工、制作,按铁道部颁大修规程标准执行。机车风缸打压检测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签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等特种行业标准。
2、质量保证要求:
2.5mm2以下导线采用交联辐射150度薄皮导线,其他导线采用机车专用线。电气线路线号齐全,清晰正确,线号在接线排上的连接位置须与电路图中的标识位置一致,负载试验前须作机车电器动作试验,保证线路配线正确,性能须符合原设计要求。据段方要求,DF8B机车装用武汉正远公司生产的逻控单元和ZY5000的微机控制系统,该型机车为资阳厂图纸,含标准化司机室、重联、逻控单元。机车接线端子采用原车接线端子。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内燃机车大修规程汇编(铁运【2008】215号,8B、DF5大修机车,各风缸须清洗并进行压力检测试验,不许泄漏,总风缸及其他风缸焊缝须进行探伤检查。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车上更换新线在机车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其他配件损坏的和人员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②乙方负责机车旧线拆除,机车技术改造项目线路更新,电务、铁通等基础线路更新,车上线路防护等工作。③乙方产品质量保证一个中修期,并承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责任。机车整车施工完毕后,由乙方专人负责配合段方进行机车静态、动态试验、水阻、试运等各项工作,直至交车。④负责整台机车大修质量延伸技术服务,如机车振动试验检测、大顶淋雨试验服务等。⑤打压检测方因打压检测后的各种风缸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打压检测方承担。因产品质量原因使段方受到行政处罚和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打压检测方承担。⑥打压检测方保证其所打压检测的各种风缸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如引发侵犯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时,一切责任均由打压检测方承担。⑦打压检测方对打压检测合格后的各种风缸应保证质量,保质期为一个中修期。
全部标段执行以下标准:
4.交货日期要求:
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5.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6.验收方式:
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其他:
中标单位需登录95306进入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
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19日 17 时 0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8 时 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3847415568 联系人:周启谨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1608 传真:0471-2241608 联系人:黄云龙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0471-6529517 ;0471-3987861 联系人:张志宏
合同签订单位:
集宁机务段 13847415568 联系人:周启谨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平台》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2831088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1608,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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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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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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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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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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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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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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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2—235—2、1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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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 年06月 09 日
关键字:铁路,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