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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S321(72省道)定海至盐仓段改建工程(K3.514~K4.817.015)
2017-06-09 17:55:3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舟山-定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06.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S32172省道定海至盐仓段改建工程K3.514~K4.817.015,所属区域:浙江-舟山-定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S32172省道)定海至盐仓段改建工程(K3+514K4+817.015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172省道)定海至盐仓段改建工程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定发改审批2017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号K3+514K4+817.015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32172省道)定海至盐仓段改建工程(K3+514K4+817.015)路线起点桩号为K3+514,路线沿原72省道向北前行,终点位于盐仓街道卫生院向北300m处的国道329处,终点桩号K4+817.015,路线总长约1.303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8.5m,设计速度6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起讫桩号K3+514K4+817.015路线总长约1.303km,主要内容包括上述实施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 9 日~2017 6 15 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6 29 9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5.5为配合舟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投标人需线上制作投标文件,并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锁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同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

    址:定海区解放西路156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80-2037856

传真:0580-2036846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10

人:朱迪

话:18815277116(交通虚拟网:620116

真:0580-218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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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21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_2012__1__1_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41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注: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0141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

1

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须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关键字:工程,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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