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成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6.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采购业主: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审批【2017】67号、成华发改审批【2017】69号、成华发改审批【2017】35号、成华发改审批【2017】255号、成华发改审批【2017】258号、成华发改审批【2017】2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出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函【2017】94号、 成华发改函【2017】95号、 成华发改函【2017】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成华区成华大道段(含建设南支路、沙河东郊绿地);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成华区建设路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成华区起于致力路止于圣灯关家六组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打捆项目共计3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①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筑整治共43栋,面积约159000平方米。
②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建筑整治共26栋,面积约130000平方米。
③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河流全长约2千米,宽约4-6米。
2.4 招标范围:成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路片区提升工程项目和方家河河道整治、景观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方案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必须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工)。
2.6质量目标: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整体为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勘察资质: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
(3)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围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50(含)名,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须为前300(含)名。由两家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各施工总承包企业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近3年(2014、2015、2016年)或(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1.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的房建或市政工程类勘察-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业绩为已完工程。未完工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业绩)。
注: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业绩必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b.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为: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已完成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1.6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7投标人是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的,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建设厅出具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者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以上证件上的人员,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以上证件上的人员,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3.1.8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同时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的设计(勘察)—施工(含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一体化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6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10日至2017年6月 1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或者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www.cdggzy.com)进行报名。
4.2 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8-8669488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华区猛追湾街22号附1号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6928330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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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2017年6月9日
关键字:设备,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