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顺昌县第二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截止日期:2017-06-2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厦门塑胶操场改造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厦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顺昌县第二中学,招标编号:GCX(2017)01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X(2017)011 |
开标时间:2017-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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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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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顺昌县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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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改造工程 已由 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顺发改审批【2017】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第二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地方配套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第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第二中学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17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原有面层铲除、清运(1)原有面层铲除、清运,一个标准200米透气型面层运动场及五个标准篮球场15m*28m、一个非标准足球场18m*30m、两个气排球场6m*12m组成。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573923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质量要求:符合《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会〔2015〕9号文“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应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南人社〔2013〕126 号文执行。 3.11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12投标人需提供透气型(渗水型)塑胶面层各项物理技术指标达到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标准,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3投标人需提供透气型(渗水型)塑胶面层各项环保技术指标达到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标准,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4透气型塑胶的原材料环保颗粒技术指标达到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标准,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5投标人所提供的人造草坪产品具有DBJ/T13-250-2016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报告内应体现环保方面的检测,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6硅PU球场面层材料的各项物理技术指标达到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标准,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7硅PU球场面层材料的各项环保技术指标达到福建省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250-2016标准,并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3.18投标人所提供的40mm足球场人工草坪应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密度≥15000针/平方米。 3.19投标人所提供的25mm人工草坪应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密度为≥24000针/平方米。 3.20投标人所提供的15mm蓝色盖板人工草坪应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密度≥44000 /平方米。 3.21投标人所提供的橡胶防护漏沙垫应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符合《体育场地与设施》(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J933-1)标准。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预制型漏沙槽应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内容符合《体育场地与设施》(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J933-1)标准。 3.23投标人供货时应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3.2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产品技术要求提供样品详见“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未按规格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3.24 2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样品要求提供所有样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 日08 时 00 分起至2017年 6 月13日23时50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投标报名并缴纳5元手续费取得对应报名号,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 26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gcx(2017)011 ”字样”。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c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第二中学 地 址:顺昌县第二中学 邮编:353200 电 话:18950667081 联系人:张煜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 邮 编: 353200 联系人:郑丽星 电 话:0599-7858437 、1586099401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开户银行: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监管部门: 顺昌县纪委 电话:0599-7828801; ??昌县纪委 电话:0599-7828801;
注: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3、根据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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