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城市绿道建设及绿化完善工程二期亮化部分设计,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城市绿道建设及绿化完善工程(二期)亮化部分设计
招标公告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城市绿道建设及绿化完善工程(二期)亮化部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企业前来投标报名,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城辽河路1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东A03室
工程名称:城市绿道建设及绿化完善工程(二期)亮化部分设计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北一路两侧(东二路-东青高速)、胶州路西侧(金辰路-浏阳河路)、黄河路南侧(东二路-登州路)、登州路(汾河路-黄河路)等多条绿道和鞠园巷西的广场游园安装绿地照明系统,北一路与胶州路油井区、北一路与胶州路环岛区、府前街与惠州路油井区,安装环境照明系统,总投资约2710万元。设计费计划投资约66.1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后期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图纸变更、图纸会审等所有内容及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拟政策性融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相关业绩;
4、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整个设计过程中投标人自行处理工农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该项目负责人必须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7年6月7日至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媒介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女士
地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电 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监督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