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所属区域:山东-东营-东营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东区建招公字[2017] 024号-1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道路及水系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42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由融资方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钟山路(曲阜路—北一路)、井冈山路(曲阜路—北一路)、新泰路(庐山路—天目山路)、曲阜路(天目山路—庐山路)、滨溪路(钟山路—曲阜路)、一号路(新泰路—曲阜路)、四号路(钟山路—新泰路)等道路主路面重新罩面、更换侧平石、路沿石局部维修及非机动车道改造。
其他建设内容:在新区16个主要路口设置高杆灯;在香山路与曲阜路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拆除部分绿化带;在新泰路与滨溪东路路口增设信号灯;实施新区城管智能化建设,在新区主要道路设置视频采集系统;更换新区范围道路所有市政排水井盖、篦子;更换宁阳路、香山路灯杆亮化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73万元人民币;
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及技术服务。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参与设计的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项目设计的人员担任,首席设计师必须具有市政相关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该设计师必须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4、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7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4日17时00分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报名期间(节假日除外)内凭投标报名凭证(加盖公司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市府东邻东营大众报社106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46-8017166
监督单位: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