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浙江招标网 > 金华招标网 > 正文
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技工学校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07 12:50:3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金华-兰溪 招标业主/代理:  兰溪市技工学校/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
加入时间:  2017.06.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兰溪市技工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金华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兰溪,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采购业主:兰溪市技工学校,招标编号:dscg-lx2017036-0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201736号确认书批准,受兰溪市技工学校委托,现就兰溪市技工学校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以上货物的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17036-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兰溪市技工学校维修电工技能实训考核装置采购项目

1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36.00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66日至2017612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712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74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政府采购报名表。

以上数据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表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省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网。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741700前汇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时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的账户汇出。

帐号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75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7509:30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钟诚武;    联系电话:13757932232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媚佳;

联系电话:0579-88900658     传真:0579-88900658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于有效答疑时间内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招标文件后按标书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楼影

联系电话:0579-88903775

 

 

关键字:工程,浙江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